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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新西兰|照明设备|禁止进口白炽灯

认证网 (2012/10/24 20:44:29)  浏览:1108  评论:0
  2008年12月12日,澳大利亚出台一项法规《Customs (Prohibited Imports) Amendment Regulations 2008 (No. 7)》,禁止进口白炽灯。

  1. 范围

  法规所涉及白炽灯指:AS/NZS 4934.2(Int):2008中定义的用于通用照明的白炽灯。

  形状:A50 to A65或PS50 to PS65或M50 to M65或T50 to T65或E50 to E65;

  灯头:E14, E26, E27, B15 或 B22d

  标称电压≥220 V

  标称功率<150 W

  但不包括彩色灯。

  2. 禁止内容

  禁止向澳大利亚进口白炽灯,除非:

  进口人拥有Minister或某位授权官员授权的书面许可证;

  许可证或许可证复印件在进口时或之前提交给Collector。
检测认证热线:18768485300 & QQ在线服务:有事请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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