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减少包装及特定塑料产品的法案
认证网 (2019/10/23 15:40:04) 浏览:354 评论:0
澳大利亚联邦提出了一项参议院法案,以建立对包装及特定一次性塑料产品的强制性管理计划。 草案包括以下提议:
禁用的特定塑料产品
从以下日期起,将禁止生产、进口、分销或商业目的使用特定的塑料产品。
日期将被禁用的产品
2021年1月1日1. 轻质手提袋
2. 含微塑料的产品
2023年1月1日1. 以下一次性使用的塑料产品:
a) 提东西的多环装置 (例如:六罐装包装环)
b) 棉签
c) 气球棒
2. 以下一次性使用不可堆肥的塑料产品:
a) 吸管* 和搅拌棒 (* 不适用于为残障人士提供便利并降低潜在威胁的吸管)
b) 餐具和厨房用具
c) 碟子、碗和其他的盘子
3. 由发泡聚苯乙烯制成的一次性食品或饮料的容器
4. 一次性的氧化可降解塑料
标签要求
从2021年1月1日起, 卫生产品、湿纸巾、气球和香烟滤嘴的包装应有明显的标签,指明产品的排放或不恰当处理会对环境造成危害。
其他规定
该法案制定了关于包装产品的各种目标,2025年前需要实现关于包装的减少使用、回收、可降解的特定百分比。
2023年1月1日起,容器盖子应与容器相连,以减少随意丢弃的行为和避免污染海洋环境。
在上一财政年度的年营业额达到500万美元或以上的包装制造商,进口商和分销商,或用于其他商业目的的产品包装使用者,应向部长提供以下书面报告:
a) 在报告财政状况当年,是否采取手段帮助实现包装和塑料的目标。
b) 将要采取有助于实现管理目标的手段。
c) 对于任何符合计划要求已采取或未采取的手段信息。
请注意:
“包装” 包括以下:
(a) 用于单件或多件物品包装的容器、包装纸、包装带和其他物件;和
(b) 缠绕或包裹在单件或多件物品上的任何东西;和
(c) 被设计为盛装供人消耗用的液体(无论是出于运输、储存液体的目的,还是使用或消耗液体)的容器。
禁用的特定塑料产品
从以下日期起,将禁止生产、进口、分销或商业目的使用特定的塑料产品。
日期将被禁用的产品
2021年1月1日1. 轻质手提袋
2. 含微塑料的产品
2023年1月1日1. 以下一次性使用的塑料产品:
a) 提东西的多环装置 (例如:六罐装包装环)
b) 棉签
c) 气球棒
2. 以下一次性使用不可堆肥的塑料产品:
a) 吸管* 和搅拌棒 (* 不适用于为残障人士提供便利并降低潜在威胁的吸管)
b) 餐具和厨房用具
c) 碟子、碗和其他的盘子
3. 由发泡聚苯乙烯制成的一次性食品或饮料的容器
4. 一次性的氧化可降解塑料
标签要求
从2021年1月1日起, 卫生产品、湿纸巾、气球和香烟滤嘴的包装应有明显的标签,指明产品的排放或不恰当处理会对环境造成危害。
其他规定
该法案制定了关于包装产品的各种目标,2025年前需要实现关于包装的减少使用、回收、可降解的特定百分比。
2023年1月1日起,容器盖子应与容器相连,以减少随意丢弃的行为和避免污染海洋环境。
在上一财政年度的年营业额达到500万美元或以上的包装制造商,进口商和分销商,或用于其他商业目的的产品包装使用者,应向部长提供以下书面报告:
a) 在报告财政状况当年,是否采取手段帮助实现包装和塑料的目标。
b) 将要采取有助于实现管理目标的手段。
c) 对于任何符合计划要求已采取或未采取的手段信息。
请注意:
“包装” 包括以下:
(a) 用于单件或多件物品包装的容器、包装纸、包装带和其他物件;和
(b) 缠绕或包裹在单件或多件物品上的任何东西;和
(c) 被设计为盛装供人消耗用的液体(无论是出于运输、储存液体的目的,还是使用或消耗液体)的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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