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V南德获澳大利亚ADR能力认可,扩大认证测试服务范围
认证网 (2015/4/16 10:31:23) 浏览:426 评论:0
中国广州2015年4月16日电 /美通社/ -- 近日,TUV南德意志集团(以下简称TUV SUD)负责车辆产品认证服务的TUV SUD Auto Service GmbH获得澳大利亚基础设施和区域发展部的能力认可,扩大了原有的澳大利亚ADR认证测试能力认可范围。
进口车辆在澳大利亚联邦层面涉及的规定有三个:一是《1989年机动车标准法案》(The Motor Vehicle Standards Act 1989),二是《1989年机动车标准管理规定》(The Motor Vehicle Standards Regulation 1989);三是《澳大利亚汽车设计规则》(Australian Design Rules)。这三个法律法规与澳大利亚交通部发布的机动车通告共同构成澳洲机动车进口政策体系。
《1989年机动车标准法案》规定了自1989年以后进入澳洲市场的新、二手道路车辆(包括道路机动车和道路拖车)及其零部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1989年机动车标准管理规定》对法案的各章节做了更为具体的规定和解释;《澳大利亚汽车设计规则》(以下简称ADR) 是在这法案和规定下的具体国家标准,主要融合了欧美的机动车安全与排放标准。
根据1989年法案,1989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机动车在澳洲注册前,必须符合ADR的所有要求。新车必须贴有认证牌照(Identification Plate),也称为符合性牌照,这个牌照向地方政府、车主及公众表明,该车可以在澳洲公路上使用。车辆认证由澳大利亚基础设施和区域发展部的车辆安全标准局(Vehicle Safety Standards)受理。
TUV SUD大中华区汽车服务部ADR认证区域经理、德国官方认可专家张刘俊先生认为:“在当前国内汽车市场竞争加剧和增速放缓的情况下, TUV SUD再次扩展澳大利亚ADR认证测试能力,可以为各汽车、摩托车及其零部件企业提供更为全面和便利的ADR认证服务,助各制造商迅速抢得新的商机。”
进口车辆在澳大利亚联邦层面涉及的规定有三个:一是《1989年机动车标准法案》(The Motor Vehicle Standards Act 1989),二是《1989年机动车标准管理规定》(The Motor Vehicle Standards Regulation 1989);三是《澳大利亚汽车设计规则》(Australian Design Rules)。这三个法律法规与澳大利亚交通部发布的机动车通告共同构成澳洲机动车进口政策体系。
《1989年机动车标准法案》规定了自1989年以后进入澳洲市场的新、二手道路车辆(包括道路机动车和道路拖车)及其零部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1989年机动车标准管理规定》对法案的各章节做了更为具体的规定和解释;《澳大利亚汽车设计规则》(以下简称ADR) 是在这法案和规定下的具体国家标准,主要融合了欧美的机动车安全与排放标准。
根据1989年法案,1989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机动车在澳洲注册前,必须符合ADR的所有要求。新车必须贴有认证牌照(Identification Plate),也称为符合性牌照,这个牌照向地方政府、车主及公众表明,该车可以在澳洲公路上使用。车辆认证由澳大利亚基础设施和区域发展部的车辆安全标准局(Vehicle Safety Standards)受理。
TUV SUD大中华区汽车服务部ADR认证区域经理、德国官方认可专家张刘俊先生认为:“在当前国内汽车市场竞争加剧和增速放缓的情况下, TUV SUD再次扩展澳大利亚ADR认证测试能力,可以为各汽车、摩托车及其零部件企业提供更为全面和便利的ADR认证服务,助各制造商迅速抢得新的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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