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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食药监局GSP认证工作坚持数量质量双推进

认证网 (2015/3/4 12:52:28)  浏览:279  评论:0
  山东卫生新闻网讯 在开展新修订GSP认证工作中,沂水县食药监局坚持数量与质量双推进,GSP认证工作成绩显著。截至目前,全县3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中,已通过新版GSP现场检查2家,1家正在积极筹备申报;已有116家零售企业通过新版GSP认证检查。

  一是严格实施GSP认证现场检查。坚持现场检查标准不放松,要求连锁门店执行“四统一”规定,逐步推进零售企业落实电子化管理机制,确保至2015年12月1日全县所有药品经营企业均达到新修订GSP要求,从整体上提升药品市场监管水平,杜绝销售假劣药品行为的发生。

  二是建立提示、约谈、警告制度。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经营期限进行全面梳理,于证书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3个月、1个月,分别发认证提示、约谈和警告处罚通知;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到期未申请认证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对《药品经营许可证》过期的,注销其许可证书,并责令其停止经营,以督促全县药品经营企业按期申报GSP认证。

  三是加强药学技术人员履职监管。对一年内变更药学技术人员超过两次、一年内执业药师变更注册超过两次的企业和人员进行约谈;对查实执业药师不在职在岗的企业,不予受理变更申请并限制相关执业药师执业,以保证药学技术人员履职到位。

  四是督促企业认真落实整改。经常性地对企业开展培训指导和监督检查,使企业了解掌握GSP认证相关知识,发现自身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要求问题企业对照GSP认证相关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落实整改,引导企业不断加强经营质量管理。(付清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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