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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合格证到期的复查、复检注意事项

认证网 (2015/1/23 11:41:39)  浏览:345  评论:0
  防爆合格证到期的复查、复检注意事项

  1. 制造厂在防爆合格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应提供一份关于“防爆合格证”按期复查、复检申请公函,函中注明原产品名称、型号、规格、防爆合格证编号、取证日期及现产品改动部分说明。

  2.实验室复查原产品图纸、技术文件是否有改动部分。并对改动部分重新审查备案(图纸、技术文件改动部分的资料送审时一式两份)。

  3. 复查原产品图纸、技术文件中的遗留问题及因标准修订产生的问题并进行纠正。

  4. 制造厂应提供现生产样机进行防爆性能复检,其样机应符合现产品图纸、技术文件要求,并交纳复查和检验费用。

  5. 根据制造厂要求,系列产品可下厂进行服务。

  6. 复查、复检合格后,办理换发防爆合格证。办复查合格证是从原合格证到期时间算起五年,复查时间拖后则相应缩短复查证的有效期,到期超过1年者则应按新送产品进行全套防爆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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