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外资认证机构审批改革将进一步开放外资认证市场
认证网 (2015/1/12 12:50:55) 浏览:339 评论:0
随着中国经济外向度日益提升,越来越多的国外认证机构进入国内市场,为中国产品出口提供认证服务。当前上海地区有25家经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其中外资认证机构20家,占全国外资认证机构总数的一半以上。今年以来,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先后批复上海检验检疫局,同意在上海自贸区深化外商投资认证机构审批和监管改革,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创新制度,对于进一步放外资认证市场、促进贸易便利化意义重大。
一是取消上海自贸区内外商投资认证机构“外方投资者应取得其所在国家或者地区认可机构的认可,并具有3年以上从事认证活动的业务经历”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这是上海自贸区内质检系统所有制度创新中唯一通过法律程序确认法律法规(《认证认可条例》)突破的项目。
二是取消对设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的政策性限制。“上海地区限制设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的调控政策三年来首次开禁。认监委已新批准一家在上海浦东设立的外商投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
三是取消对上海自贸区境外认证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的备案。今后上述代表机构仅仅开展认证宣传和推广活动,可免去专程到北京备案的舟车劳顿之苦。
四是取消外资认证机构在上海自贸区设立非法人性质分支机构的审批。只需在上海检验检疫局报备,不再对分公司规模、人员、经营范围及所在地区获证企业数量等进行限制,极大地方便认证机构为贴近市场需求提供快捷服务。
五是对上海自贸区外资认证机构简化行政审批材料要求,加快审批时效。国家认监委通过公告首次明确上海自贸区外资认证机构的审批条件和申请材料要求,并将缩短技术评审时间、加快审批流程。
下一步,国家认监委将在法制框架下研究和探索认证机构审批制度改革和认证市场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创新,包括规范审批项目和审批范围,机构准入审批与认证制度管理分离,鼓励开发认证新制度领域,重构“突出问题导向、实施分类管理、实现多元共治”的监管体系,有序推进我国认证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
一是取消上海自贸区内外商投资认证机构“外方投资者应取得其所在国家或者地区认可机构的认可,并具有3年以上从事认证活动的业务经历”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这是上海自贸区内质检系统所有制度创新中唯一通过法律程序确认法律法规(《认证认可条例》)突破的项目。
二是取消对设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的政策性限制。“上海地区限制设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的调控政策三年来首次开禁。认监委已新批准一家在上海浦东设立的外商投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
三是取消对上海自贸区境外认证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的备案。今后上述代表机构仅仅开展认证宣传和推广活动,可免去专程到北京备案的舟车劳顿之苦。
四是取消外资认证机构在上海自贸区设立非法人性质分支机构的审批。只需在上海检验检疫局报备,不再对分公司规模、人员、经营范围及所在地区获证企业数量等进行限制,极大地方便认证机构为贴近市场需求提供快捷服务。
五是对上海自贸区外资认证机构简化行政审批材料要求,加快审批时效。国家认监委通过公告首次明确上海自贸区外资认证机构的审批条件和申请材料要求,并将缩短技术评审时间、加快审批流程。
下一步,国家认监委将在法制框架下研究和探索认证机构审批制度改革和认证市场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创新,包括规范审批项目和审批范围,机构准入审批与认证制度管理分离,鼓励开发认证新制度领域,重构“突出问题导向、实施分类管理、实现多元共治”的监管体系,有序推进我国认证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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